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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設備汰換、報廢與資產異動原則

本頁說明電腦主機、螢幕等資訊設備在請購、報廢、汰換與資產異動時的判斷原則。此頁為辦理前的確認說明,實際申請仍需依 EasyFlow 表單與公司簽核流程辦理。

適用情境

  • 電腦主機使用年限已久,需要判斷是否可報廢汰換。
  • 螢幕故障、損壞或已不堪使用,需要判斷是否可汰換。
  • 案場要請購新電腦或螢幕,需要確認是否符合報廢汰換、人員增補或新進案場需求。
  • 資訊資產移轉給其他使用者、案場或保管人,需要辦理資產異動。
  • 資訊資產要報廢,需要辦理資產處分並將設備寄回總公司資訊室。

基本判斷原則

項目原則
電腦主機使用年限超過 8 年,可提出報廢汰換。
螢幕沒有固定報廢年限,原則以故障、損壞或不堪使用時提出報廢汰換。
特殊規格設備若需特殊規格,須在申請內容註明原因與理由,並檢附相關附件。
每人設備數量原則上每人僅能掛一組電腦。
例外情形若有共用、保管、簡報需使用筆電等特殊情況,請在申請內容中說明原因。

不確定是否可汰換時

如果不確定設備是否符合汰換、報廢或特殊規格需求,請先洽資訊室確認,不要先自行採購或處理資產。

請購新設備時的附件要求

進行中案場

進行中案場請購新機,原則上僅限下列情境:

  • 報廢汰換。
  • 人員增補。

若是因人員增補而請購新機,需檢附已簽核完成的 人員增補暨召募申請表

新進案場

新進案場請購新機,需檢附已簽核完成的 成本分析

特殊規格

若請購特殊規格設備,例如特殊效能、特殊尺寸、特殊用途或與一般標準配備不同的設備,請在申請內容中寫明:

  • 為什麼一般規格不適用。
  • 特殊規格要用於哪位使用者、哪個案場或哪項工作。
  • 相關需求證明或佐證附件。

報廢與資產處分

資訊資產要報廢時,需至 EasyFlow 填寫 資產處分申請(資訊類)

報廢設備務必寄回 總公司資訊室,不可自行丟棄、轉送、拆除零件、變賣或交由案場自行處理。

報廢設備不可自行處理

即使設備已無法使用,仍屬公司資產。未經資產處分流程核准前,不可自行處理。

資產異動

資訊資產若要移轉使用者、保管人、案場或部門,務必至 EasyFlow 填寫 資產異動申請(資訊類)

填寫資產異動時,請務必註明異動後的:

  • 使用者。
  • 保管人。
  • 所屬部門或案場。
  • 實際放置位置。

若未填寫資產異動申請,系統資料仍會維持異動前狀態,後續盤點時可能會找不到設備,或查到錯誤的使用者、保管人與位置。

常見問題

問題處理方式
電腦主機用超過 8 年是否可以換新可提出報廢汰換,仍需依請購與報廢流程辦理。
螢幕是否有固定年限沒有固定年限,原則以故障、損壞或不堪使用時報廢汰換。
案場想多買一台電腦備用原則上每人僅能掛一組電腦,若有共用、保管或特殊用途,需說明原因。
進行中案場因新增人員要請購電腦需檢附已簽核完成的人員增補暨召募申請表。
新進案場要請購電腦需檢附已簽核完成的成本分析。
報廢設備可以自行丟掉嗎不可以。需填寫 EasyFlow「資產處分申請(資訊類)」,並將報廢資產寄回總公司資訊室。
設備換使用者但還在同一案場,需要填異動嗎需要。只要使用者、保管人、案場、部門或位置異動,就應填寫 EasyFlow「資產異動申請(資訊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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